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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 又杀一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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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一只小包中有几张银票和几锭整银,应该是这人的全部家当,走南闯北都带在了身上,足有几百两。而另一只小包中到处了三个瓷瓶,上面贴着红纸条写着名称。

    金疮药、[***]散、解毒丹,都是行走江湖常备的事物。刘剑却没见过几次,也辨不出是毒药还是疗伤药,将那金疮药倒在了尸体的脖颈一些,但那药粉被涌出的血液冲散。

    无奈只能再次隔开尸体的手腕,验证了一番金疮药的效果,待确定确实是能止血治伤的粉末后,方才将之倾倒在自己腰间的伤口。

    渎尸是不符合江湖道义的,但刘剑此时也不懂,再说杀都杀了,再砍几刀又怎么了。

    坐在那里调动着内息,渐渐地恢复了些力气,看了眼四周的环境。这里始终是官道,虽然大清早没什么人,但若是真的被人发现再去报官,那他岂不是要今后流浪江湖或者落草为寇。

    这在他看来其实也没什么,自己有武功内力在身,闯荡江湖是迟早的事。只是现在还放不下一些人,一些事,还不能轻易放弃现在好不容易得来的身份。

    楞了片刻,起身将死尸提起,走向了一旁的马匹。都说人死了之后会变重,自己提了两次死尸也没感觉出什么。

    将这具尸体放在马背上,又解开尸体的腰带,将其简单的固定在马背上。这种驯熟的马儿只要不受惊吓、不被主人驱使,很难向前走出一步。手中的长刀对着马尾砍了一记,这匹矮脚马便一声长嘶,沿着大陆奔了下去。

    老马识途,希望能带你魂归故里,也不枉你给小爷上了这一课。

    刘剑稍微松了口气,想了想又将长刀扔回了竹林,捂着伤口向着来时额方向慢慢走着。

    这胖子今天不算白死,让刘剑在短短的片刻中学到了许多东西,也让他明白了,这江湖到底是什么样的江湖。

    你不杀他,他就要杀你,杀来杀去能活到最后的,就是一代英雄豪杰。

    怪不得酒师父曾说,对待敌人不能心慈手软,略一疏忽大意,死无全尸的就是自己。

    这尼玛,还真是实践出真理……

    带着伤、浑身浴血,甚至头发上都是血污,如此狰狞可怖,又如何能安然进城?此时腰部中刀,让他不能翻过两丈多高的城墙,只能想办法混过已经有官兵值守的城门。

    这让刘剑稍有些为难,虽然越城的防务疏忽,但在城门口收入城税的官兵却是异常精神,绝不会轻易放过任何入城的百姓。

    倒是可以准备个说辞,说自己在外被强人打劫,但自己方才杀了个人,又不能留下把柄。故而只能躲在城门不远的树林中等着可趁之机。

    还不能回去的晚了,若是有旁人去屋内找自己,自己一样解释不清。

    腰部的伤口只是皮外伤,但也是他习武以来第一次光荣负伤。那家伙带着的金疮药确实不凡,此时刚过了片刻,那伤口已经开始结疤,只要不剧烈活动,应该很快就能封口结疤。

    行走江湖谁能没个跌打损伤,只是方才一瓶药已经被自己用的七七八八,有空要去老郎中那里配点特效金疮药。

    打晕一名挑着扁担准备进城的商贩,拖入了树林中开始换身衣物,又将手脸上的血污尽量擦擦,抹了几把土在长发上,整个人像是刚在泥里滚出来,但也掩了他身上的血腥味。

    不忘将两锭银子塞在了这‘躺枪’的商贩怀中,一摇三晃地挑着扁担,便低着头走向了城门。

    “站住!你这挑的是什么?”

    “梨!”刘剑压着嗓子说着,带着些此地的口音,“官爷您尝尝?”

    “我怎么,看你这么面生呢?”

    这名官兵低头在箩筐中拣出几只黄梨,扔给了身后的同僚一人一只,却依然问了这么一句。

    “官爷,鹅这是刚在家里摘地梨,鹅娘叫鹅挑到城里卖……这梨甜吧?”

    “去去去,看你这穷酸样便没什么油水,赶紧进去。”

    “谢官爷!您再吃几个!”

    “滚,别在这里碍眼!”

    “哎,是。”

    刘剑吆喝一声,挑着扁担优哉游哉地向着城门内走着,口里不自觉地哼了两声不成调的小曲,大概便是鹅鹅鹅,曲项向天歌,白毛浮绿水,鹅又杀人了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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