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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十二章 以美丽的名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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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此人正是得胜成衣铺老板赵成运。

    赵成运将高瘦的身子挪开,露出了身后一个低而瘦的中年人,向林枫介绍说:“林大人,这是锦秀染坊的老板成则栋,他已经调制出了大家想要的颜色。”

    成则栋恭敬地向林枫一拱手,也不说话,然后用一双上面全是各色斑点的糙手打开了一个长长的匣子。

    林枫抢了一步过去,用身体挡住了其他的人视线,方才向匣子里看去,匣子放了三块颜色斑驳的布,颜色主要有绿、白、赭、蓝、浅黄几种颜色搭配。

    林枫逐一将布料拿在手中,认真比较质地和颜色。最后,他选择了中间的一款,绿色块为主,由赭色、灰白、浅黄几种副色块,与后世的迷彩服最为接近。

    “就要这一款色彩!上衣裤子都要,分别设计为大中小三款,大款五百套,中款一百套,小款一百套,十天内能给我吗?”林枫将特种队伍的人数按大小个头分别乘以二,报上了数目。

    “有些紧张,关键是配色、染色、晾干就至少要七八天时间。”赵成运看了看成则栋,有些为难地说道。

    “这样吧,先按每款的半数制作,八天之内交给我,剩下的一半可以晚几天交给我。”林枫松了口风。

    赵成运一咬牙,答应了。因为前段时间的超级市场店员工作服,现在,赵成运的成衣铺已经雇佣了一大批临时的裁缝,赶赶工应该问题不大。

    林枫将匣子盖上,低声向两人郑重说道:“这种布料绝对不能向外界流露分毫,连个布头也不能流传出去!万一他人若问,就说是我想要一种独一无比的美丽配色!这是我唯一的要求,也是我的底线!”

    赵成运赶快低声承诺,成则栋则是用力地一点头。

    “好,我们货到付钱!林某先支付二百贯作为定金。”林枫说完,一转眼,却发现坏了,府中是肖菲儿日常掌握着库房的钥匙,刚刚已经被他派出去了。

    林枫略一沉吟:“这样吧,我明日让禁军送二百贯到贵铺,成不成?”

    “没问题!没问题!那小人告退!”赵成运和成则栋同时一拱手,挟起匣子走了。

    林枫扭头转向正堂之上的最后两个人,都是他在超级市场招聘到的能人,一个是擅长金银器设计的陈麻子,一个是熟悉印刷的段方行。

    两个人面前也是放了一个小小的正方形匣子。

    林枫微笑着向他们打了声招呼,直接打开了匣子。匣子里面放了三种饰品:步摇、耳钉、项链。

    步摇,《释名?释首饰》记曰:“步摇,上有垂珠,步则动摇也。”自六朝以来,以金银器为主的步摇花式愈加繁杂,鸟兽花枝俱有,晶莹辉耀,与钗钿相混杂,簪于发上。在唐朝白居易的《长恨歌》中曾有“云鬓花颜金步摇”的诗句。

    而在中国古代,穿耳戴环曾经是“卑贱者”的标志。

    明代《留青日札》曾记曰:“女子穿耳,带以耳环,盖自古有之,乃贱者之事。”本来,穿耳原是少数民族的一种风俗,有些妇女过于活跃,不甘居守,有人便想出在女子的耳上扎上一孔,并悬挂上耳珠的方式,以示警戒,提醒她们生活检点一些。后来,这种风俗变成了汉族人的一种礼俗。穿耳带环的真正流行,是在宋明时代,因为礼教的要求而大盛,就连宫中的皇后、嫔妃也不例外。时日一长,穿耳戴环便成了流行风气。

    至于项饰,在中国的历史更长,早到新石器时代的墓葬中就有玉石类的项饰,到了春秋战国,从君主、诸侯的陪葬墓中出土的精美项饰更是数不胜数,名字称呼也不一。

    在此处,林枫依然是奉行拿来主义,上述这三种饰品分别包括现实和写意两种,直接仿照后世那些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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